[徐州]新沂法院将案件庭审现场“搬”到鱼塘

  中新网江苏新闻4月1日电(赵雨秋 胡倩)近日,新沂市人民法院双塘法庭法官怀揣卷宗,将案件庭审现场“搬”到新沂高塘水库旁的鱼塘,调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,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“家门口”。

  2020年,新沂市高塘水库管理所与张某签订《鱼塘承包合同》,约定将60余亩鱼塘承包给张某用于水产养殖。合同期限届满后,张某仍继续占有、使用鱼塘。多次协商无果后,高塘水库管理所诉至法院,要求张某返还鱼塘、清除场地内养殖附属设施,并支付鱼塘占有使用费。

  案情并不复杂,但因双方对实际占用鱼塘面积存在异议,且场地内附属设施未予清点,让彼此心里隔着一道坎。为妥善解决双方问题,法官前往鱼塘进行现场勘验,并就地开展巡回审判。

  通过丈量鱼塘的边界、核验鱼塘面积,法官对鱼塘占用情况有了基本了解。庭审现场设置在鱼塘中间的一座小石桥上,没有桌椅,大家席地而坐,进行“鱼塘审判”。

  “当前的项目管理有变动,这块鱼塘我们确实需要收回。”“我投了不少钱进去,现在拆除设施又是一大笔亏损。”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,情绪颇为激动。法官耐心倾听,认真查看水库面积勘测分布图,围绕亩数计算、合同履行等核心争议焦点展开细致调查。法官结合实际情况,一方面向张某释明合同期限届满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,一方面引导原告体谅经营者的实际困难,给其预留合理的清场时间。法理与情理交织,双方当事人的神色逐渐缓和。不久,双方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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